各二级单位:
2022年2月25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于5月1日起施行。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信访工作,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,根据《武汉纺织大学信访工作暂行规定》(武纺大办〔2011〕9号)第七条、第八条之规定,请各单位报送负责信访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。各二级单位填写《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信息表》(见附件),纸质档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6:00前报送至学校信访工作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联系人:张辉
联系电话:027-59367228
电子邮箱:723709588@qq.com。
学校办公室
2022年5月13日